概念: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的罪名,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及单位,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产品不合格仍故意提供,犯罪对象涵盖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构成要件: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的罪名,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及单位,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产品不合格仍故意提供,犯罪对象涵盖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量刑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