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费如何确定? 律师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和物价局等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 聘请律师常见收费方法: (1)固定收费:先收费,按照司法厅收费标准(见下)收费。 (2)风险收费:后收费,按涉案金额的5%-30%,协商收费。 (3)专项收费:计时收费,或按照项目收费。适用非诉讼服务,如审核合同/参与谈判等。 二、江苏省司法厅、物价局律师收费规定: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律师承办业务按下列标准收费(具体收费由律师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一、办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视案情复杂程度,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1)民事案件2500~10000元;涉及财产的,另按比例收费。 (2)行政案件2500~10000元;涉及财产的,另按比例收费。 (3)仲裁案件2500~10000元;涉及财产的,另按比例收费。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检察起诉、审判三阶段): 简单案件每阶段:10000~30000元,三阶段全程委托:具体面议。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照以上标准的2-5倍收费。 二、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民事|行政|执行|仲裁):
说明:1,经双方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协商收费;2,诉讼案件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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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 根据《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制定本指导标准:一、计时收费: 二、定额收费:
对属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项目,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充分协商,可以免费代理,但仍需签订委托合同;对涉及法律顾问单位顾问合同之外需要收费的服务项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依据《关于调整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另行收费事项、收费方式和标准。属于国家政府指导价管的收费项目,律师事务所可在不低于按计件收费规定标准的80%的幅度内与委托人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属于协商收费的服务项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按协商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比例收费: |
| 法院诉讼费用标准 (费用=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额)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
| 标的额级距 | 费率 | 速算增加额(元) |
| 10000元以下 | 50(每件) | |
| 1万-10万元 | 2.5% | -200 |
| 10万-20万元 | 2.0% | 300 |
| 20万-50万元 | 1.5% | 1300 |
| 50万-100万元 | 1.0% | 3800 |
| 100万-200万元 | 0.9% | 4800 |
| 200万-500万元 | 0.8% | 6800 |
| 500万-1000万元 | 0.7% | 11800 |
| 1000万-2000万元 | 0.6% | 21800 |
| 2000万元以上 | 0.5% | 41800 |
| 标的额级距 | align="center">费率 | 速算增加额(元) |
| 1000元以下 | 30(每件) | |
| 1千元-10万元 | 1.0% | 20 |
| 10万元以上 | 0.5% | 520 |
| 标的额级距 | 费率 | 速算增加额(元) |
| 1万元以下 | 50元(每件) | |
| 1万-50万元 | 1.5% | -100 |
| 50万-500万元 | 1.0% | 2400 |
| 500万-1000万 | 0.5% | 27400 |
| 1000万元以上 | 0.1% | 67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