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男,汉族xxx
被告:祝某某,男,汉族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5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货款实际给付之日止)。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事实与理由
2016年2月26日原被告签订货款欠条,由于原告向被告提供货物,结算金额为150000元,约定2016年6月30日支付75000元,2016年12月31日支付15000元,被告至今没有支付货款。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李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本人担任本案李某某的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代理人进行阅卷,并询问了当事人相关案件事实情况,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
.。现本代理人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案件事实,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欠条是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对欠条约定的事实应当认可,
由此可见,被告欠原告150000元
.。同时也约定付款方式。
二、双方对货款证据进行确认。
此致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