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后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客体为武器装备使用制度,犯罪主体限定为军职人员,主观过失针对武器装备遗失的后果,但对不及时报告行为通常持故意态度。
构成要件: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后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客体为武器装备使用制度,犯罪主体限定为军职人员,主观过失针对武器装备遗失的后果,但对不及时报告行为通常持故意态度。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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