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渎职犯罪,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证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级部门强令实施该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亦同罚
构成要件: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渎职犯罪,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证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级部门强令实施该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亦同罚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量刑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