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指公民在战时拒绝或逃避服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兵役管理活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逃避服役,动机多为贪生怕死或怕苦怕累。
构成要件: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指公民在战时拒绝或逃避服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兵役管理活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逃避服役,动机多为贪生怕死或怕苦怕累。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量刑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