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所谓盗用他人身份,是指未经姓名权人的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姓名权人的身份,来开展相关的民事活动。
所谓冒用他人身份,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身份,声称自己就是被代替的人,从而代替他人行事相关的活动。
构成要件:所谓盗用他人身份,是指未经姓名权人的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姓名权人的身份,来开展相关的民事活动。
所谓冒用他人身份,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身份,声称自己就是被代替的人,从而代替他人行事相关的活动。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钱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