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
镇江市丹徒区律师成功案例:
原、被告于2012年7月5日签订的加工定做合同(附商务技术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
.。原告向被告寄发了书面的“再次要求调试通知书”后,被告仍未能将两台液压机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或符合原、被告签订的商务技术协议约定的状态。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的鉴定意见也表明案涉两台液压机的主要技术性能不符合原、被告签订的商务技术协议的约定。吴xx作为被告在案涉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全称参与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并代表被告收取原告支付的合同价款,因此吴xx与原告的委托代理人xx签订的确认书是有效的,对被告具有约束力。被告未能在确认书签订后十五日内将该两台液压机调试合格,已符合确认书约定的无条件退款并赔偿原告10万元经营损失的情形,该约定性质上属于解除合同的条件及损失赔偿的约定,因此原、被告之间的加工定做合同关系已经失效,被告应按该约定履行退款及赔偿损失的义务。
专业律师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
镇江刑事案件律师
镇江债权债务律师
镇江合同纠纷律师
镇江劳动纠纷律师
镇江交通事故律师
镇江房产纠纷律师
镇江公司企业律师
镇江继承律师
镇江征地拆迁律师
镇江建筑工程律师
镇江医疗纠纷律师
镇江损害赔偿律师
镇江知识产权律师
镇江保险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