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二、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没有在遗嘱中规定遗产分割的方法时,各共同继承人可以按通常的方法解决。这里所指的方法,是指由各共同继承人协商的办法,或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方法以及诉请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的方法。 ■ 相关连接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nb......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nbs......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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