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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初探
南京律师·南京法律顾问 33 [ ]

    西方的法律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部分是经过久远时间洗礼而凝结成的国家根本法----宪法。这是一切法律条文的基石,是不可变动的。她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文明的宣言,一个国家和人民共同的道德和社会伦理准则。她的基本构架就是平等、自由、民主。
另一部分是在宪法的框架下,针对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所制定的自然环境保护类法律,体现人类与自然界共存的关系和准则,也是处于长久时间里保存和基本处于不变的一种状态。而第三部分则是针对人与社会的关系制定的。但这部分法律却是最成问题的。一方面,它是在宪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来的,没有违背宪法根本原则。而另一方面,却由于人类贪婪和私欲的不断扩大,法律的具体条文不得不做针对性的补充和附加,越来越多的繁衍和铺陈、越来越多的限制和约束,已经渐渐织成一张法律的大网,将法律制度下的生命紧紧地捆绑住。    这里所做的描述旨在说明,如果人类有高度纯净和慈悲的心法约束,展现给世间生命的将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生命境界。   
    我们这里来举一些具体的例子说。   
    比如在北美,关于自然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细化到了一种精确的程度。而同时,却是长久时间以来不变的。法律对人的约束和制衡,确实起到了一种警示和规敛的作用。而同时更体现出的是这里的人们对自然的尊重和爱护。北美的湖泊众多,生长着各种各样的鱼类。法律规定这里的民众可以到这些淡水湖里钓鱼,但必须每年申请牌照。说是牌照,其实很简单,填写一张表,交十美元左右,就发给你一张卡。再发给你一本手册,上面注明你在什么地方,可以在什么季节里钓什么种类和规格的鱼。你每一次可以带走多少条。你在带走鱼的时候,一定要将盛鱼的容器里的水放尽。不容许带着活着的鱼和水走。因为在北美,不同的湖泊里有不同的生物链条,防止将不同种类的鱼随便在不同的湖泊里放生,从而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如果被发现你用容器带着有水的活鱼走了,这就是违法行为,要课以罚款和警告的。而如果你在保护鱼产卵的季节违法钓了一条雌鱼的话,那么可就不是普通的警告问题了,而是现场将这条雌鱼剖开,按鱼腹中的鱼卵的数量来进行惩罚性罚款。一条在超市用三、五元钱就可以买到的鱼,最多可能被罚款达到五万到六万美元。可能比你一辈子买鱼的钱都要多。   
加拿大的野雁在公园的绿地上随处可见,这种大型飞禽长期与这里生存的人类和平相处,一点也不怕人。但如果人侵害这些飞禽,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有两起分别是中国移民和留学生捕食野雁的行为,一个被罚款五万加元,另一个直接遣返回中国。   
    加拿大盛产的世界闻名的温哥华蟹,你永远也不会在市场上见到一只雌蟹,所有捕捞上来的雌蟹统统要被放回大海里,以保护其繁殖。如果违法捕食,将受到严重的罚款和惩诫。另外象虐待小动物也被定性为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这里转录一篇最近的报道。    
加国男子棒打浣熊被捕    
本周三,多伦多市一名越南裔男子用木棒袭击破坏自家花园的浣熊而被警方逮捕、并被控以罪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昨日(周三)早晨5点50分,多伦多警方接到多名市民报告,称Bloor西街和Lansdowne Ave附近的Rankin Crescent上的一所镇屋内,有一名男子正在用工具袭击自家后院中一群小浣熊。 警员按址赶至现场调查,在事发现场的后园角落发现一只受伤的小浣熊,浣熊妈妈则已将另外的两只浣熊幼崽带走。警员在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该屋主、53岁越裔男子阮东拘捕。警员用手铐将阮东双手反扣背后,在邻居的众目睽睽下带上警车并返回警察局。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在现场发现的阮东的“行凶工具”——一条木棍。阮东的邻居缪尔表示,事发时他首先被阮东家后院传来浣熊的惨叫声所惊动。他爬上两家后园相连的篱墙,看见阮东正用一只“铁铲”(后证实为一条木棍)袭击数只浣熊幼崽。一只母浣熊试图援救,但是没有成功,于是发出了“听着令人悲哀”的惨叫。缪尔站在篱墙上问阮东为何要打浣熊,后者回答说浣熊破坏了他后园中的花草。阮东还对缪尔表示,自己不会杀害浣熊,而只是想给它们一个教训。   
警方则透露,在阮东袭击浣熊期间,至少有一名邻居致电911报警。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在园中的一角发现了一只被打断手的浣熊幼崽,其他的则被母浣熊保护了起来。多伦多动物服务中心也前往现场,将受伤的浣熊崽带走检查。警方将阮东带至警察局之后,控告他虐待动物(cruelty to animals)和“使用武器作危险用途”(possession of a weapon for a dangerouspurpose)两项罪名,并安排他在下月13日到法庭应讯。对于经常破坏居民的庭园,甚至伺机钻入屋内做巢的浣熊,居民可能对其深恶痛绝,但是在重视人道观念的加拿大,法律规定人类不可对其加以伤害,更不用说杀害。而如果你接近这里的民众的实际生活,你会发现他们对这些严格的法律是从内心里尊重、爱护和遵守的。由此可以看到人们内心的一种美好和纯净的状态。
    如果随便问一个国人,宪法是什么?你得到的回复十有八九会是:那是一个空洞无物的东西,不知道体现了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去体现,以及如何保证能体现。而实际上在全世界范围内,人类普世的价值对宪法概念的使用和理解,其基本特征却是:强调宪法必须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也就是说,凡是不符合这一特征的法律都不能称之为宪法。美国的托马斯•潘恩在《人权论》中指出:“宪法是一种先于政府的东西,政府是宪法的产物。宪法不是政府的决议,而是建立他们的政府的人民的决议。”宪法具有两个根本的功能,即授予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其中限制政府权力是宪法功能的主要方面。
这里节选一篇文章,《从“美国宪法”的制定看我们的差异》:我们不管是喜欢还是憎恶,都不得不承认,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开放最宽容的社会制度体制,拥有世界上最强的货币及经济体系,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拥有为数最多的世界顶级思想专家人才。而美国强盛的原因,首先要得益于美国拥有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较为完美的宪法。这部宪法自诞生200多年来,使美国这个新兴的国家迅速变成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
    美国宪法最主要的内涵包括:
    一、公民权利第一。在美国制宪代表们看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人们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建立政府。如果不能保障这些公民的权利,人们宁可不要政府。
    二、不相信大“救星”。美国制宪代表们认为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哪个人掌握了权力都可能以权谋私。所以,他们对每个职位都小心翼翼的设立限制。即使对待他们的“国父”华盛顿也一样,他们开始之所以选择华盛顿,除了华盛顿在独立战争中的功勋外,还因为华盛顿没有子女,因此不必担心他想搞世袭。美国人对权力的警惕和理智是其避免遭受专制灾难的根本原因。
    三、没有“仇富”情结。《美国宪法》及其《权利法案》中,没有一点“仇富”或剥夺富人财产的精神。其实,正因为制定宪法的代表们都是有财产的人,他们自然不会同意政府或其他什么组织随意剥夺自己的财产;他们之所以强烈要求增加《权利法案》就是出于对自己财产保护的担心。实际上《权利法案》不但保护了富人的财产,同样也保护了穷人的财产不被随意侵犯,这是调动美国人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进而带来国家富强的根本原因。
    四、注重分权。为了实现对权力的限制,美国制宪代表们非常重视分权问题。不但要实施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约、制衡,还对握有立法权的国会进行分立,实行两院制,把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参议院不分大州小州,每州两个席位,实现各州之间的平等,同时也制约可能出现民粹主义倾向的众议院,防止出现“多数暴政”;众议院按人口多少分配,以制约参议院,也防止出现暴发户和精英专制。要求每个法令出笼,必须经过两院各2/3的议员的通过。这样从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有效的分权,从而达到利益和权力的制约平衡。
    五、不得兼职。通过美国制宪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制宪代表们对议员能否在政府兼职当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一方害怕议员们立法和执法勾结,以权谋私;一方害怕人才浪费。争辩的结果是,联邦议员不得担任任期内设置或加薪的联邦文官职务。即议员可以当各州的官员,任期前设置或者不加薪的官可以当。但不允许当任期内设置或加薪的文官(武官可以),主要是防止以权谋私,防止议员为了当官就利用立法权大量设置官位,或者先给某一官职加薪水,然后自己去当。所以,议员当官员,必须空出席位;官员当议员,必须先辞职。这是制宪代表们对自私人性的警惕与防范。所以,这些详细的措施,有效地防范了“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
    六、注重程序。《美国宪法》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把“自由、民主、平等”这些理性的概念变成一个可操作的制度,一套可行的程序。通过立法、执法、司法三权的分立和制衡,实现对权力有效的制约。通过对参院和众院的分设,实现了“多数民主”和“保护少数”两个原则的协调、平衡。通过“选举人”选举总统规避了总统和议会勾结的机会,通过议员和官员不得兼职的措施,有效防范了议员和官员以权谋私的可能。
    综述:宪法实际上是神赋予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心法的体现。
    我们再选载一篇文章,朋友们读过之后就可以知道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如果缺少这样一个心法的引导和约束,未来将走向何方!兰德公司: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穷的国家美国的兰德公司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或闻所未闻的。而正是这个公司,在60年前,由于准确预测“一旦美国参与朝鲜战争,中国必将出兵朝鲜”,一炮走红,从此确立了兰德公司世界第一智库的显赫地位。它可以说是当今美国乃至世界最负盛名的决策咨询机构。
    声明:此报告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场,只具有其参考价值,思考比评价更重要——兰德公司报告:
    1、中国人不了解他们作为社会个体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普通中国人通常只关心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而不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基础之上。中国人只在乎他们直系亲属的福祉,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所遭受的苦难则视而不见。毫无疑问,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道德观势必导致自私,冷酷,这种自私和冷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2、中国人是世界上少数没有信仰的可怕国家之一。中国人没有自己的信仰,这导致自我泛滥,缺少约束,缺少统一的精神支柱,他们没有统一规范的道德意识和真理意识,每个人只相信他自己,每个人按自己的意志确立行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行为的道理,这导致中国人在各个行业和生活领域中没有统一意识。中国是无神论国度,大多数人接受的是无神论者教育,蔑视宗教信仰,把宗教信仰当做迷信,精神领域没有共同的凝聚和约束。大部分人,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是无神论者,其实质行为上却是泛神论者,在中国,拜鬼现象非常普遍。由于缺乏信仰,中国人没有罪恶感,没有亏欠和内疚感,只要犯罪不被知道,就是无罪,这导致中国人在内部矛盾分歧时,在人性中的残忍和冷漠,纵观中国整个历史,最残忍的争斗和屠杀都来自于他们内部自己。
    3、中国人所说的政治除了欺骗和背叛没有其他东西。中国从来就没有成为一个法制社会,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守法行为格格不入。中国人老想走捷径。他们不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即成就来自于努力工作和牺牲。在中国,人情高于法律,导致一代又一代人在徇私枉法贪赃受贿的社会不公正和法律不公正中互相效法模仿,徇私枉法成为中国人的传统。在中国,政治斗争是罕见残酷而无情的,政治斗争让中国一代一代人失去人性。
    4、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中国人倾向于索取而不给予。他们需要明白一个道理:生活的真谛不在于你索取多少而在于你能给予社会和你的人类同胞多少。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中国人普遍不懂得如何为了个人和社会的福祉去进行富有成效的生活。潜意识里,中国人视他们的生活目的就是抬高自己从而获得别人的认知。这样一来,一个人就会对“保有面子”这样微不足道欲望感到满足。“面子”是中国人心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已经成为了中国人难以克服的障碍,阻碍中国人接受真理并尝试富有意义的生活。这个应受谴责的习性使得中国人生来就具有无情和自私的特点,它已成为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没有勇气追求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首先,他们没有从错误中筛选正确事物的能力,因为他们的思想被贪婪所占据。再有,就算他们有能力筛选出正确的事情,他们也缺乏勇气把真理化为实践。中国人习惯接受廉价和免费的事物,他们总是梦想奇迹或者好运,因为他们不愿意付出努力,他们总想不劳而获。很少有中国人明白一个事实,就是威望和成就是通过一步步努力的工作和牺牲实现的,不付出就没有所得。简单来说,如果是为了谋生,那一个人只有去索取;但如果是为了生活,一个人必须要去奉献。为了掩饰中国目前的失业,贫穷,惊人的资源浪费等现实,中国政府编造出一串数字来把中国打扮成一个经济上欣欣向荣的国家。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吸引更多的外国资本来填补中国的这个无底洞。所以当人们下次听到中国政府所宣布的经济高增长率等数字时应该想想这些臆想出来的数字是否正常。我们不能忘记我们不得不为这个中国政府粉饰的表面上繁荣的伪资本主义国家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5、中国人的价值观建立在私欲之中。由于在贫穷的环境下生长并且缺少应有的教育,大多数中国人不懂得优雅的举止和基本的礼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着装笨拙粗鄙却不感到害羞。他们在青少年时所受的教育就是如何说谎并从别人那里索取,而不是去与别人去分享自己的所有。中国大规模生产的便宜产品降低了输入这些产品的地区的商业信用度。由于技术落后,管理失败,中国制造的单位能耗要比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高出很多。因此,随着出口额的增加,中国在扩大生产的同时丧失着宝贵的能源。同时,这种行为也严重的污染了环境,使中国变为全世界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国家。目前中国正在遭受着资本主义社会两大邪恶的折磨,即环境的破坏与人性的丧失。由于中国人天生的贪婪的本性,它们可以毫无保留的接受资本主义的阴暗面和无止境的利益纷争。中国人对西方的技术与产品狂热追求却对西方管理文化所强调的坦率,直接,诚实这些品质漠不关心。有人曾经做过的一个精彩的比喻,可以用来解释这种奇怪的被称为中国模式的资本主义的现实,即没有法律约束的资本主义就像不存在地狱这一概念的基督教,最终每个人都堕落,无一幸免。事实上,现在的中国制造已经成为质量低劣,价格便宜,仿制,侵犯知识产权的代名词。由于中国文化不鼓励敢于冒险这种优良品质,所以中国人极力避免冒险,他们也不想寻求机会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6、中国人的生活思想还停留在专注于动物本能对性和食物那点贪婪可怜的欲望上。中国人对于生活的平衡性和意义性并不感兴趣,相反他们更执迷于对物质的索取,这点上要远远胜于西方人。大多数中国人发现他们不懂得“精神灵性”,“自由信仰”以及“心智健康”这样的概念,因为他们的思想尚不能达到一个生命(补:即肉体和灵性的并存)存在的更高层次。中国人追求腐化堕落的生活,满足于自我生理感官需求,他们的文化建立在声色犬马之中:麻将、赌博、色情、吃欲、贪欲、色欲无不渗透在他们生活和文化中。
    7、失败的中国式教育成为世界的笑柄。在中国人的眼中,受教育不是为了寻求真理或者改善生活质量,而只是身份和显赫地位的象征和标志。中国的知识分子从别人那里得到尊敬并不是因为他们为了别人的幸福做过什么,而只是因为他们获得占有了相当的知识。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只不过是一群仅仅通晓考试却从不关心真理和道德的食客。中国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帮助社会改善总体水平,而是为统治阶层和少数富有阶层服务的。中国的政府部门总是引以为豪的标榜自己是人民的这个,人民的那个,但没有一个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唯一服务的对象就是他们自身集团的利益。中国的教育体系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失败和耻辱。它已经不能够服务于教育本应所服务的对象:社会。这个教育体系不能提供给社会许多有用的个体。它只是制造出一群投机分子,他们渴望能够受益于社会所提供的好处却毫不关心回报。中国可以培养出大批的高技能人才,但却很少可以培养出合格的可以独立主持的管理级专家。服务于一个公司或者社会,光有技术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勇气,胆量,正直和诚实的领导才能,这恰恰是大多数中国人所缺少的品性。正如亚瑟.史密斯,一位著名的西方传教士一个世纪前所指出的,中国人最缺乏的不是智慧,而是勇气正直的纯正品性。这个评价,虽然历经百年,如今依旧准确诊断出中国综合症的病因。大多数中国毕业生对选择出国并为外国工作不会感到内疚,事实上他们首先欠下了中国人民在教育上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
随着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破坏和逐步衰弱,大多数的中国人,包括受过教育的人都徘徊在精神和内心世界的路口,像迷失的狗一样不知何去何从。而我们承载的使命恰恰就是从本质上改变这一切!世间的法律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人们所共同拥有的心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一方面,这样或者那样一个生命群体,她们整体处于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和思想境界上,她们所遵循的就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形式。而另一方面,当权力拥有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把自己私欲和人性恶的一面,通过权势,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强加给他所统治的民众的时候,这种恶法,也会影响和改变这样一群体里的众生。压制善良的生命,催生邪恶的势力。而当整体社会的人类道德伦理水准都处于下降的时候,这一切也必然会通过那样一个国家的具体法律和司法程序上表现出来[南京律师whyLaw.com]。
    还有一个影响法律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法律辩护是通过律师来完成的。而律师本身只是职业,从事这一职业的人,是在以不违法的前提下,获得利益为目的。这样一来,律师在为犯罪和违法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就存在着种种钻司法漏洞的动机和可能运用的种种手段。这反过来要求法律必须不断堵住自身所存在的漏洞,增加新的法律条文。我们在讲述了西方法律本质上的优异之处的同时,也来讲一下当人类整体社会道德伦理水准下降之后,通过法律程序上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荒谬和怪诞。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案例中的当事人和律师都是我所熟悉的。B国移民局有一次要遣返一名从A国来的难民。如果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最多只需要6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完成将这名难民的遣返。这其中已经包括了这名难民可以按照B国法律进行正常的辩护和上诉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但这个难民花钱请到了一位很有名气的犹太律师。移民局官员的噩梦就此开始了。这是一位让移民局官员和法庭法官们头疼的狠角色。他打过的官司被收录到B国司法案例里新的可供未来司法援引的案例竟达几十例之多。要知道普通的律师一生中都可能不会有一件案子被收录和援引。这其中所暗含的玄机是:并不是这位律师有多么的运气,能够碰到其它律师一生中都遇不到的各种新型案例。而是他太过狡猾,能够从已有的案例法可供援引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条文上存在的种种漏洞,将对己方判决不利的案子,导向法律的空白领域,从而形成新的判决类型,以便争取对己方最有利的判决。这位律师在接手这个案件后,就开始着手为被告进行辩护。B国移民局遣返难民的具体程序是:向难民所在省司法机构提出遣返该难民的具体理由,由省级法庭的法官和政府的难民官进行判决和评估。正式的判决下来之后,由移民局来具体执行。当法庭确定开庭的日期之后,这位律师开始实施常规的拖延战术,合理地利用法庭可以两次延期给被告准备申述材料的机会,将开庭的时间推迟了三个月。三个月后,当法庭正式开庭时,出乎各方的预料,原告方B国的移民局竟然主动宣布撤销起诉。案件自动取消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随后发生的一个小插曲,把这其中的真相揭示了出来。当原告和被告及律师一起退出法庭的时候,在走廊里,负责案件起诉的移民局官员恨恨地对被告律师说:“你不要以为今天是我怕了你!我是不想在未来的三年里,天天在法庭里见到你!”原来,这位移民局官员太熟悉他的这位对手了,知道他有的是鬼点子能把这个案子旷日持久地拖延下去。而他代表移民局所做出的主动撤诉,并不是意味着真正放弃了对这个难民的遣返,而是将皮球踢回给了被告律师。因为虽然移民局撤销了起诉,但这位难民要想合法在B国居住下去,还得向B国的移民当局提出申请。那个时候,只要移民当局予以拒绝,这名难民再留在B国就属于非法。移民当局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直接遣返了。果然,当这位律师将申请被告合法居留B国的申请上报到移民局时,立马就被人家打了回票。同时接到限令,被告三十天之内必须离境。这位律师于是就开始向省法庭起诉移民当局,找了七七八八一大推理由,把移民局给告了。而在起诉过程中,被告是可以合理留在B国的。在这之前,这位律师曾经同被告有一番让人笑到喷饭的对话,整个意思就是说,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拖延时间。最后要把官司打到什么样程度呢?就是让审案的法官最后在开庭的时候,他自己都已经搞不清楚他今天要审理的到底是什么案件。因为事情经过长时间的拖延之后,就可能有什么其它对被告有利的变化发生。在接下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这位律师故技重演,又成功地申请到了两次重新整理材料的时间,把案件的开庭时间推后了五个月。五个月后开庭的时候,这位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新的上诉材料,证明被告在B国经营期间,被当地一位华裔商人误导,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从而被迫提出难民申请。要求法庭追究造成被告损失的当地商人的责任。这其实是被告律师的计谋,目的就是要转移法庭目前主导的审理方向,将事情引导向其它次要的事件上去,从而达到浑水摸鱼、拖延时间的目的。法官果然上当,认为被告律师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从而发出传票,要求那位华裔商人到庭说明事实。而在此之前,被告律师已经通过其它的途径,让将被法庭提出传讯的华裔商人得闻风声,跑到中国去躲避风头去了。B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案件所涉及到的证人因为没有接到传票而未出庭应讯,不承担法律责任。结果到了下一次开庭的时候,被传讯的证人没有到庭,案件的审理被迫中止,再一次向那位华裔商人所在的中国居住地发出传票。这一拖又是三个月过去了。结果下一次开庭被传讯的人仍然没有到庭。法官宣布中止这个线索的审理,重新开启最初的审理主题。而这个时候,已经是整整一年过去了。这个案件最终审理了五年多,结果真的如这位律师开始所料定的那样,在最后一次审理开始的时候,当法官同各方进行开庭前的寒喧之后,打开卷宗的时候,竟然搞不清楚今天要审理的究竟是什么官司、什么内容了。他一头雾水地向法庭上坐着各方代表和被告律师问道:“各位,我们今天在这里要做的是什么事情来着?”被告律师以非常虔诚表情提醒法官,今天要审理的是什么什么事情。法官这才如梦初醒,连连称谢。在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间,被告律师祭出种种法宝,搞出种种变故和事端,一直牵着法官的鼻子走,最后都快要把法官给气疯了。
    这里讲其中两个细节,让朋友们能体验和了解到。更详细的内容就不展开叙述了。其一,当法庭将要做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时,被告律师提出当值的法官有种族歧视倾向,向上一级法庭提出申述,要求更换法官。这其实又是在施展拖延时间的把戏。因为这种上诉是需要时间进行调查的,而调查的最终结果,证明被告所述没有根据。上一级法庭做出裁决,案件仍由原来的法官继续审理。这一拖又是半年过去了。其二、重新开庭之后,确定了下一次要进行判决的开庭时间。被告律师又使出新花招,在他代理另外一个由B国最高法庭审理的案件时,故意将已经被省法庭定下的开庭日期,提供给最高法庭做为己方可以应讯的时间。结果使两个案件开庭的时间撞了车。而B国法律规定,当律师所代理的两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开庭时间发生冲突,高一级法庭有优先权。不用说,省法庭的这次开庭被迫流产,不得不重新安排下一次开庭时间,而这一安排,又是三个月过去了。类似种种把戏,不一而足。而这期间占用法官、移民当局官员、难民聆讯官和传译人员时间所耗费的纳税人的金钱,足以按百万美元计。通过这样一个案例的讲述,朋友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法律条文所对应的人,人心变坏了,那么,法律条文再完善,也会面临难以应接和无法善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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