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Lawyer from Nanjing,China南京法律顾问

您的位置:首页 > > 合同法 > 合同分则 > 运输合同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南京律师·南京法律顾问 233 [ ]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

  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在客运过程中,旅客发生伤亡、行李发生损失、承运人不能证明是旅客自身的行为所致,都应赔偿旅客的损害。在客运合同履行过程中,承运人的首要义务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把旅客运送到规定的地点、承运人没有尽到安全运送的义务,不能保障旅客的人身和安全,致旅客受到损害,承运人肯定要依法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承担在民法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有也有规定。

■ 相关连接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水果定购合同
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
·强制履行的法律定义
      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另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
·委托代订合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代订合同有如下法律责任: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
第[1]页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中心
 
最新内容
阅读排行
文章搜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