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曾某与卞某因婚姻感情不和,被卞某两次起诉离婚,曾某一直都在挽回这段婚姻。原告主要证据是两人分居,曾某有家暴行为,婚生子可以出庭作证等。
争议焦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办案思路:本律师与被告多次面谈,认真听取了被告的陈述,仔细研究后,提交证据证明分居是因为工作原因且分居不满一年,家暴行为只限言语方面构不成持续恶劣,婚生子从小到大跟母亲在一起的时间较长,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婚生子作证明显倾向原告,曾某在外打工幸苦养家,夫妻二人感情并未破裂仍有修复可能,如果判离将毁了一个幸福家庭。
最终判决:法院采纳本律师意见,判决不准离婚。
标签:婚姻-离婚-家暴-分居-感情破裂
撰稿:王庆磊
编辑:王庆磊、夏骏艺
审核:杨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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