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简介某装修公司为王先生装修店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合同,王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部分装修款,装修完成后,王先生不愿意支付尾款,某装修公司无奈委托律师起诉,但王先生拒不出庭,某装修公司只有合同和微信聊天记录,但聊天记录还涉及工程增项,如何确定聊天记录的主体成为案件关键。
二、
争议焦点1.工程尾款的数额如何确定;
2.被告不出庭,如何确定聊天记录中的当事人身份。
三、
案件结果、
因本案涉及合同以外个工程增项,王先生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核实某装修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对方的身份,经代理律师与法院沟通,通过向微信运营主体腾讯公司申请调取该微信号的实名制信息,最终确认了被告王先生的身份,法院支持了某装修公司的全部诉请。
标签:装饰装修-尾款-缺席开庭
撰稿:杨晗璐
编辑:王庆磊、夏骏艺
审核:杨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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