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Lawyer from Nanjing,China南京法律顾问

您的位置:首页 >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基础知识
约定优先原则的体现
南京律师·南京法律顾问 11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权利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这一规定,是民法中约定优先原则的具体体现。

    约定优先原则,是指事前有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执行。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都属于民事权利,是属私权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这一规定,是从充分理解和尊重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的立场出发,确定当事人对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自由处分权,只要是当事人事先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的合同和约定,就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权利人。对其权利的充分处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干预。

    当然,因此而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仍然要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事先的合同、约定作法定的审查,确定其合同、约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规定,肯定其约定,不符合规定,依法进行判决。

■ 相关连接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可以撤回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
·强制履行的法律定义
      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另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
第[1]页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中心
 
最新内容
阅读排行
文章搜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