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Attorney Online ---Nanjing,China---卫 龙 律 师 [南京.中国]China Attorney Online ---Nanjing,China---

您的位置:首页 >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侵权与保护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www.whyLaw.com 卫龙律师 2005-10-11 [ ] 点击:95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

    二、已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对于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已对该专利权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对该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

    另外,对于已被保全的专利权不能进行重复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被查封的财产、冻结的财产、质押的财产不得进行重复查封、冻结,这是对有形财产的保全规定,对于无形财产的保全规定,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专利保全依照民事诉讼法对有形财产保全的规定,作出了专利保全不得进行重复保全的规定。

页数第[1]页 
南京卫龙律师 www.whyLaw.com

我要咨询相关问题】【字体: 】【打印】【关闭
■ 相关连接
■ 网友评论
·还没有相关的评论!
■ 发表评论

您的大名: (点击这里注册)
友情提醒:评论请限制在100字以内,有长篇大论欢迎到论坛发表:)
 
文章搜索


最新内容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