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应在届满前六个月内。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七年。
页数第[1]页 南京卫龙律师 www.whyLaw.com
您的大名: (点击这里注册)